2006年是迅雷快速崛起的一年,其核心的下载软件确实比较好用,我也一直使用迅雷来下载快一年的时间了。当然,迅雷的市场做得也不错,资本运作也很灵,据说Google已入股了。
前两天在使用迅雷时看到一个叫“迅雷挖宝”的栏目,于是想体验一下。谁知这次体验是一次很有意思的经历,我把他叫作“迅雷”的小伎俩。
我在点击页面后立即出来一下提示“恭喜挖到XX宝贝了”(具体什么不记得了),我还在纳闷:中奖率也太高了吧?谁知下面才是真正的提示:“请选择做四道题”,谁知做完四道题以后,请登录(若没有注册需要注册),也没完,“请建一个迅雷博客吧”。实在没有体验下去了,中止了操作,不知道后续还有没有其他的。
体验完以后只有苦笑,因为在决定体验之前,未有明显的规则上的提示。不过,静下来想一想,说这是“迅雷的小伎俩”也许有点委屈了迅雷,在互联网上,这样的情况可能连“小伎俩”都算不上。
这让我联想到了前一阵子热闹非凡的“流氓软件”事件,也是很有趣。但有一点总是肯定的,即便是在流氓横生的环境中,可以用“流氓”的手段去对付耍流氓的人,但不可以用“流氓”的手段对付消费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