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在家看电视,无意中又看到关于央视二套的新闻评论,说关于开瓶费的问题当前的现状:政府(指北京政府发改委)明确讲不管这个问题了,由市场决定;消费者协会讲开瓶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;餐饮协会讲,我们很冤枉,开瓶费只不过是我们正当的服务收费。这样这形成了这样一个鸡同鸭讲的有趣局面,不久前看过的一期关于此话题的实话实说节目也大致如此。
关于开瓶费的收取,现在各地也不一样,至少上海是要收取的(当然也例外),而徐州是完全不收取的,进徐州的饭店几乎都是自带酒水。
实际上现在被消费者抨击的是现状或“行规”是若饭店收取开瓶费,基本上是自带酒水的价格的20%,完全是一个“暴利”或“强制消费”的印象。而饭店的酒水价格一般都是市场价格的1.5倍之上。
关于“开瓶费”的问题,若全面考虑一下,应该不是收不收取的问题,而是收取多少如何收取的问题,因为饭店是一个盈利性的服务场所,收取服务费也是正常的(现在进入很多公园还要收费呢)。我看了不少人的论点,无论是反对与赞成的,大致如此。因此,若将讨论的中心转移到“如何收取自带洒水服务费”上来,而不是聚焦在“该不该收取开瓶费”,就相对容易达成一致的意见了。
之所以记述上些文字,并不是想思考如何解决开瓶费的问题,而是思考在争论或谈判时如何确立共同话题的问题。如果都是“各自表述”,就永远不可能将讨论的主题确定,更谈不上去解决问题了。
甚至,有时确定讨论的主题比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加重要或更加更解决。